【导语】: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除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外,还需满足其他条件,详见正文。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投资人员类)。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任职人员类)。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特殊人员类)。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投资、任职及特殊人员的随行家属类)。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夫妻团聚类)。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亲子团聚类)。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亲属投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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