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林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采取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线下、线上方式进行申请,详见正文。
吉林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程序
一、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
2.申请方式
1)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常住地街道 (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吉林就业创业网、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在线办理申请,填写《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
3.认定材料
并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城镇居住证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二、退出机制
对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 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
(二)入学、服兵役、死亡、移居境(省) 外的;
(三)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四)本人申请退出援助或终止就业要求、半年内拒绝 接受公共就业服务 3 次以上的;
(五)经查实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的:
(六) 失业登记被注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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