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林市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后需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到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详见正文。
一、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含电子文本)。
二、办理场所
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吉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可提取额度等相关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