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吉林市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包括哪些呢?小编整理了吉林市户口迁移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接收单位落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二)毕业生户口在原籍的,凭《毕业证》、《报到证》或《派遣证》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迁移证》、学校出具的《未分配证明》和《毕业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回原籍落户、但因父母户口迁移等原因不在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落户的,毕业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凭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户籍迁出证明和父母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
(四)毕业多年、本人仍在本省就业的,凭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毕业证、“三险证明”(六个月以上的“三险一金”缴费证明)、《户口迁移证》到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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